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和人员待遇
(一)引进计划:
引进单位: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引进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项目管理专业。
(二)人员待遇
引进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3日-10月24日每天8:00-16:00。
2.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河南招
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展位。
3.报名所需材料: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其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查结果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引进岗位的比例不超过1:1的,直
接确定为考察对象;比例超过1:1的,根据岗位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部门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其他事项
1.严格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受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或未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相应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0-328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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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