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审判辅助人员8名。含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2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与岳池法院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岳池法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岳池法院安排。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和计算机专业优先。
(三)年龄:20-35周岁(出生时间为1983年8月30日之后,1998年8月30日之前)。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五)司法警察限男性,身高1.68㎝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5日(周末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法院B区五楼第十会议室。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一段,电话:0826-5687093。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岳池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报名表》。
五、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体能)测试。书记员职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司法警察职位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50%和20%。所有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备足电源,提前安装Word软件和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禁止使用专业速录设备和语音识别等软件,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试参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训练成绩评定标准》实施。
(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体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七、政审
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条件和本公告报名条件第(一)款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八、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先试用三个月,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置;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
九、待遇
月工资实行包干,标准分别为:大学本科及以上 3600 元/月(其中基本工资 3200元/月,浮动工资 400元/月);大学专科 2800 元/月(其中基本工资 2400 元/月,浮动工资 400 元/月)。浮动工资根据用工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由劳务派遣公司年终统一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同两年一签,每年由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考核。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及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合同。
十、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各环节,纪检监察实行全程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十一、其他
此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人民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