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11月3日下午5:00)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需要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须经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于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日—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健康西路130号)六楼;咨询电话:0517-83665515。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于2021年11月2日前登陆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并填写《2021年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6)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委托函、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1)面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其中,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包含:①基本功、专业技巧展示;②现场试讲和答辩。所有环节考生自备所需服装。岗位代码为02-04的岗位采用现场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试讲与答辩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专业知识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3)笔试
应聘0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02-04岗位免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总成绩计算:0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02-04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3)成绩公布:总成绩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02-04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再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体检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引进戏曲专业人才岗位按照市文广旅游局对引进戏曲专业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9668100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65515
本公告由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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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考目录.doc
3、2021年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