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3年11月10日之前出生)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2021年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职位表》,专业已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设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二、程序和内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2、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寄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联系电话:88667996)。
3、报名所需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并电话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
(二)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技能考核和面试进行,其中技能考核方向包括业务能力、专业操作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为期1周。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实操考核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根据技能考核合格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成绩合格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试对象。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技能考核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组织考察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待遇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经录用后,协助申报市区两级财政人才补贴外,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高层次医疗人才引进和培养方案》享受15-100万安家补贴等福利。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0757-8866138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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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