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未满5年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7)惠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四、薪酬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
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1日17:30分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资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hcwj,按照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招聘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反馈。初审合格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布。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告。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考者需上传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有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4)近期蓝底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00kb以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以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惠城区卫生健康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50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总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考生,未按照广东防疫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考生以及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都不得参加考试。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809508。
监督投诉电话:0752-7809525(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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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