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云南开放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受过党纪、政纪和政务处分、以及近五年中有过履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云南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其他要求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工整清晰的扫描件为同一PDF格式文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详见招聘计划表“联系人”栏。PDF文件及邮件命名方式: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未按要求格式或未及时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202102018)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至26日16:00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开放大学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对报名条件(如专业条件)和审核情况有疑问的,可直接向各岗位联系人咨询。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即使进入面试环节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避免跨省流动,避免“云南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异常,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考试
(一)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各岗位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比例进行面试,其中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占面试名额且不受面试比例限制。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前14天做好健康跟踪记录,面试当天入校及入考场时须提供“云南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大数据行程卡”有关情况,并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交考场工作人员。
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须提供近7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检测须在入校前48小时内);近14天内有境外、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持有解除集中隔离的证明,并持考试前14天内4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检测须在入校前48小时内)。
七、考察
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原单位(学校)鉴定意见不良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应聘人员应在收到云南开放大学考察通知后30日内提供考察材料,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体检
由云南开放大学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报学校党委审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管理,其工作安排、日常管理、考核和待遇等事项按照国家、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学校的相关制度执行。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学校新招聘人员入职后须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并在履职期间完成学生工作、基层挂职或其他基层锻炼等岗位工作。
十一、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开放大学纪检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十二、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后续有关信息发布在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94034;
(二)监督电话:0871-65166090;
(三)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yno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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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放大学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