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13个州(市)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相见附表《云南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水文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3.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市场网进行网络报名。网站地址:www.ynhr.com。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云南人才市场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00至11月1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2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4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2日09:00至12月3日18:00。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
2.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3.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我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所报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1月18日09:00至11月24日18:00期间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缴费100元。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2月2日09:00至12月3日18:00,登陆云南人才市场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和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11月29日前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ynswj.cn/(以下涉及内容均为此网址)。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3.应聘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为正面清晰证件照,该照片用于生成应聘人员准考证。若因准考证照片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应聘人员身份,影响招聘后续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详见《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水文政策法规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天内我单位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我单位组织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递补2次;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同样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递补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1.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中学阶段以后的完整学历、学位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1:2(拟聘人数: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紧缺专业人员,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按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体检由我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人选。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我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我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严守招聘工作相关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纪检室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市场网、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317257,68312102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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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