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2021年度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的通知》(津和党编办〔2020〕64号)文件精神,决定为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为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综合管理岗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和平区金融工作局财务岗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岗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专线部文员岗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炊事员岗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为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窗口辅助岗位、网络技术岗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和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岗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和平分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考察、决定聘用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公安局和平分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考生体能测试;和平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考生实施体能测试环节;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和平分局组织实施考生体检环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生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由于输入错误或虚假信息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名及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公告发布、报名网站:www.cnthr.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开始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笔试服务费,报考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每人45元;报考公安局和平分局每人90元。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6日17: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办理时间:2021年11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三、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和平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岗、文员岗、炊事员岗不参加笔试。
报考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相关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公安局和平分局相关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起。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考生进行笔试成绩排名。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根据招聘计划与报考考生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排名顺序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公安局和平分局根据招聘计划与报考考生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排名顺序进入资格审核阶段,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如未达到该比例,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报考和平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岗、文员岗、炊事员岗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资格审核未通过者视为淘汰。由此造成的岗位名额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对考生进行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可由他人代办。
具体所需证件详见附件1。
资格审核时间:
公安局和平分局: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1:30。
和平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12月23日下午14:00至16:30。
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2021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1:30。
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河西区九龙路58号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三)体能测试
和平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岗位、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岗位安排此环节测试。
和平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公安局和平分局体能测试由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进入下一环节名单及相关信息。
1.和平消防救援支队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和平消防救援支队3项体能测试成绩总分达到180分即为合格。)
2.公安局和平分局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公安局和平分局体能测试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在规定集合时间内未进场视为缺考,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平消防救援支队文员岗及炊事员岗,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1月12日17:00止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除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延期等其它特殊情况外,退费办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12日17:00。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岗位通过上一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2年1月13日上午9:00起。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一)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百分比计算。公安局和平分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70%+面试成绩×30%。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0)×50%+面试成绩×50%。消防文员、炊事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10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或符合优先条件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二)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月18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和平区司法局由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和平分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标准将另行通知。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备案、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及待遇详见附件1。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二次。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报名监督电话: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022-83522346转6021
公安局和平分局:022-58929055
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22-27267605
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022-23266711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022-23196508
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022-23451341
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022-27256120
和平区司法局:022-23195638
电话受理时间: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安局和平分局
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
和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和平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和平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公安和平分局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1).r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