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0年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外交部和教育部授牌的“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获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2016年获教育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成为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单位、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基本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三、招聘岗位
为满足我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9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原则上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九)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网址:
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
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财经学院官网(http://www.gxufe.edu.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30日,其中现场确认时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需按时带上纸质应聘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应聘岗位条件相匹配,应聘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签字为准。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表3),《工作经历证明》(见附表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填写《中共党员证明》(见附表5),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见附表8)存进一个文件夹,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公开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按照《应聘材料制作要求》装订成册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校正门口门卫室。
报名要求:(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5)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包含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学校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考试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报学校同意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
1.试讲
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一岗位的面试安排在同一考场,使用同一套试题,由同一组考官评分,当天完成。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本科学历且无职称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应聘其他非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要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5.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计划于12月初开始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视新冠疫情情况而定,考前3个工作日在我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6.考试健康状况监测
(1)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即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管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考生应如实报告并承诺考前14天内有关居住、出行、接触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附表6),同时打印“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标识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三码联查(附表7),于考试前将上述打印材料交给工作人员。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请全体考生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2)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行史,或从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入桂,抵邕后需提供48小时以内在广西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
(3)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①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的省(区、市),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②“广西健康码”非绿码,且未能提供考前广西区内48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③出现发热(体温≥37.3℃)且不能够提供近两天内医院证明为其他疾病引起发烧的考生;
④不提供考前14天进行健康监测承诺的考生。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范的要求和措施,若有变化,届时以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并按最新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档案材料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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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表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职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表6: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doc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