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分析测试服务、技术研究为主的省级综合分析测试研究机构,主要为社会公众服务,对外开展食品、药品、化工、环境等领域的检验/检测业务,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承担广西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实验动物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科技创新券等有关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日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检查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考试 方式 |
检验员 |
4 |
从事食品、环境、化工等领域分析检测工作。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分析化学相关专业 |
35岁以下 |
面试 |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自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23日
2.报名材料
(1)《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求职应聘报名表》(附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成绩单。
(3)如有职称证、荣誉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请提供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为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为1个压缩包发到指定邮箱(gxat5318126@163.com)。
(二)资格审查
本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另行通知)。面试侧重于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专业水平、技术能力、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以及对语言表达、素质表现、沟通能力、自我认知、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综合检验。
面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五)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先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2号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71-5318126
联系人:徐
电子邮箱:gxat53181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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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