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
3、具有铜陵市(区)常住户口或父母为铜陵市(区)常住户口;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1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义安区公开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日(周一至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义安区政府大楼北7楼822室),咨询电话:0562-8877581,8810733。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者应本人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填写《铜陵市义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减少招聘岗位指标。
(3)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报名所需资料必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于12月9日到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不动产登记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具体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占20%,时事政治占10%,《不动产登记条例》占40%,不动产登记案例分析占15%,公共基础知识占15%。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不动产登记案例分析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核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公示3天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三)档案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相关用工档案,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管理。
参加此次招聘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不含因体检、考核因素未被录用的人员)进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两年内若出现自然减员,将从后备人选库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纪律
对违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2-8877581(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铜陵市义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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