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合肥市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使用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 |
101 |
1 |
本科:计算机类(不包括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研究生: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三、招聘条件及说明
1、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
(5)有亲和力,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2:00,逾期不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体检、考察与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报名与面试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11月26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初审结束后,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考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间均将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工作要求,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上述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1、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行前往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一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5)2寸照片2张,1寸照片1张;
(6)从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7)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报考人员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报考人员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经体检考察后由用人单位经研究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委派到合肥市信息中心工作。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东方英才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等,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依据相关程序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为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建立人才库,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有效期为半年。
2、政策咨询:0551-65125911
报名平台故障电话:0551-65127522
3、查询网站: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上述咨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