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层次学位)。报考市财政发展服务中心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市金融服务中心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
已属于七台河市域内(含区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得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5、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七台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一)。有关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2021年七台河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二)、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七台河市财政局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标准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面试
七台河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指导,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七台河市财政局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主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违纪违法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由七台河市财政局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待遇)。
四、政策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符合急需引进人才目录,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工作有成效,协议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博士研究生每年给予人才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给予人才津贴4万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津贴2万元;其他高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津贴1.5万元。
2、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同时,叠加享有我市人才购房相关补贴政策(博士补贴500元/㎡、硕士研究生补贴200元/㎡、本科补贴150元/㎡)。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电话:0464-8688066;
邮箱:qthsczjrjk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