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紧缺学科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12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12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12月1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2月3日09:00-12月1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①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②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it.edu.cn)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2021年毕业生需写明已就业工作单位以证明属于“社会人员”。
3.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01-03号岗)不设开考比例,招聘硕士研究生的专职辅导员岗位(04-05号岗)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2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
1.笔试暂定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it.edu.cn)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01-03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网址(http://rsc.jsit.edu.cn)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招聘岗位04-05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jsit.edu.cn/)公布。
2.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网址(http://rsc.jsit.edu.cn)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三)资格复审
1.专任教师岗试讲或专职辅导员岗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具体安排将在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it.edu.cn)公布。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有效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党员证明、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员工作证明或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4.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人事关系调动的办理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3296816、0510-83296019
联系人:刘老师、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联系人:何老师、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点击下载>>>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