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常州市新北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中心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国家甲级测绘资质。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保障工作。主要职责为:(一)承担区内各项基础测绘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支撑等技术保障工作;(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各类专题信息采集、处理和融合应用;(三)承担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不动产测绘;(四)承担自然资源的调查和评价等应用;(五)承担空间信息资源在各部门的共享服务应用等;(六)承担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七)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技术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者三等奖学金2次。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21年12月16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zrzy.jiangsu.gov.cn/cz/)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二路特9号天龙投资大厦武汉华科大希尔顿欢朋酒店
(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2022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到报名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现场核验)、奖学金证明(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报名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书及业绩材料。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现场报名考试当天,考生应独自进入报名考核点,不带陪同人员,主动配合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除身份验证和面试环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
五、考试办法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2.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当场反馈成绩。
3.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9889330,0519-88060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060739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2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2年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