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5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北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北塔党建网(http://www.btqdj.gov.cn/)、北塔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eita.gov.cn/)查询。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如有因疫情影响无法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致电北塔区教育局进行报名咨询。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
2.报名地点:北塔区政府办公楼六楼634会议室
3.需提供的材料:《2021年北塔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三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相关要求。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开考比例。面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2: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4.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体检、考察工作由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时间截点做好相关工作。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北塔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eita.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
五、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情况人员的标准确定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对于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也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的人才协商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引进的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住房保障。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历学位的人才,用人单位可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在城区购房或者离开北塔区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较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区财政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4.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5.其他事项。对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5年,调离北塔区工作的,期间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全额退回区财政。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以上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
六、纪律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3.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4.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北塔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739-5612380
面试咨询电话:
中共北塔区委组织部人才组:0739-5621660
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739-5622162
北塔区教育局政工室:0739-562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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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塔区委组织部
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