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136”兴医工程领军专科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1〕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公开招聘《方案》,现就我院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员须登录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xsrmyy.com),下载并填写《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报名确认并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山西省人民医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我院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卫健委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7日
上午:08:30-11:00 下午:15: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
山西省人民医院南院区敬业楼三层人事处318室
所有人员在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提供个人健康绿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省外返晋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当日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排队,相互间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
(三)资格审核
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逐项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务必于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内(逾期不再审核)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所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6.《疫情防控承诺书》;
报名时所需携带以下材料电子版:
7.以上第1-6条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8.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上传照片必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同底。
以上电子版材料须统一拷贝至U盘中携带至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提交。所有材料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注意修改电子版材料名称。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如;CT室医师-张XX;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四)报名须知
1.正式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sxsrmyy.com)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岗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笔试采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
3.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如有特殊要求,见我院官网公告)。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登录到山西省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sxsrmyy.com/)进行查询。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在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一)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备注等信息。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牛老师
咨询电话:0351-4960128 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医院官网:www.sxsrmyy.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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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西省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山西省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