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应聘人员为择业期内未就业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学术硕士。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罚记录。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5日18:00。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gsagr.cn/)发布。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2021年12月2日-12月15日18:00登录http://bm.cptae.com/tip/,点击进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12月15日18: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12月15日)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12月1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金额为人民币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
3.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蓝底)2张。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本科、硕士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
(3)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
3.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人员缺席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择优等额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
(二)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反映。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12609、0931-7614743(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纪检部门电话:0931-7616517(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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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