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要求。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不在编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且连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12月1日,以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具体岗位
此次专项公开招聘计划人数共7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12月6日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shui.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含《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浠水县卫生健康局(2楼政工股,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南路625号)。
4、报名电话:0713--4265611
5、报名费用: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证明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县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县民政部门出具。
6、报名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浠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岗位表》的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求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与公示。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严格对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不得擅自放宽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报考年龄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12月1日,以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
(2)关于报考对象范围。须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不在编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且连续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关于报考学历及有关要求。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如,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各乡镇基层疗机卫生机构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凡审查不符合专项公开招聘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科目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2、准考证领取事项。考生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2月21日至12月23日17:30;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领取地点:浠水县卫生健康局(2楼政工股;联系电话0713--4265611)。
3、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08:30—10:30;
(2)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可不核减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岗位计划取消、核减及保留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0天内,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第三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对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布。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5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向社会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
4、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未达到竞争比例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60%和4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医学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面试,取面试成绩高的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发布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7天内,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经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专项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专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县卫生健康局将拟录人员名单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参考人员应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在参加专项招聘各个环节中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验码、测温、登记、消毒。考生应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使用酒精消毒后方可入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前14天内,有从高中风险地区(根据国内疫情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返(来)浠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浠的考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请考生提前了解并遵守浠水县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中有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岗位表》的内容,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0713-4265611
投诉监督电话:
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3-4253388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0713-424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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