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名,主要从事执法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应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农学、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优先考虑聘用。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能接受出差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持有C1驾照优先考虑聘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书,居住证、驾驶证等有关证明,填写《海珠区农业农村局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以自己的姓名+报考雇员命名(例:张三报考雇员)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hzqnyncj@163.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或相片形式提交。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和资格审查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时所有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招聘岗位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等能力。由本单位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安排递补人选。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haizhu.gov.cn/)网站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海珠区农业农村局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核酸检测要求。以下人员需提供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或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三)考生需同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122035,监督电话:020-8412234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本公告由海珠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