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8名,其中,专业技术类6名:1、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等相关专业6名,2、行政辅助类2名:法律、中文、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2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0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为时间2018年8月31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可选择网上报名、邮寄报名、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必须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清远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www.qyup.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招聘职位-姓名-应聘”(例:“城市规划类-张三-应聘”)。
2、邮寄报名。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邮寄到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监察科,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4、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临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临聘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清远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3-3365089
电子邮箱:qysghjrsk@163.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620室人事监察科
邮政编码:511518
七、其它
1、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清远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