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事业编制教师2名,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受以上年龄条件限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咨政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同时获得相应的学位;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及我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校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6.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间、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珠海英才计划”有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生活补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及《市委党校2021年招聘博士教师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请提供可编辑版本;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扫描件;
3.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swdxbgs@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三)报名要求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来珠海参加考核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也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并统一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视频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视频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8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一)视频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视频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相关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视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视频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面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二)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视情况进行提问。
考试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生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试讲现场请考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试讲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等额递补。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庄老师,0756-2128161;史老师,0756-212819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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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市委党校招聘博士教师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