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隶属毕节市卫生计生委管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公立专科医院,承担全市九百多万人的妇幼健康工作。主要开展妇女保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产科和儿科(新生儿科)临床。新院(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占地128亩,共设床位960张,医疗设备投入3亿多元,将于2018年年底搬迁。到2020年医院人员配备达1485人,成为毕节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人才、技术、服务等各方面均处于领先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因中心业务发展需求,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不限人数,作为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考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9月10日至2018年09月14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洪山路3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
4.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9月 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报名确认及交费。所有职位报考人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
联系人:潘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857-8253005(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