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档案史志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史志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二、基本要求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档案史志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见上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档案史志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档案史志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7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中路7号,联系人:吴霞,联系电话:88203241/15190285766。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报名者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同时填写《无锡市锡山区档案史志馆公开招聘档案史志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4、个人信用报告:自行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打印个人信用查询结果交验,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四、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政审、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并在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88214761。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协议,薪酬待遇分别按录用财政隶属关系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简章所述年龄均以2021年12月31日计算。
2、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个人社保金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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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档案史志馆公开招聘档案史志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