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或者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现无锡市中医医院编外人员。
三、报名及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1、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报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体温监测、个人行程码、健康码申报及其流调填报工作。
2、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医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无锡市中南西路8号无锡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大楼607办公室)。电话:82729916
3.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无锡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时间、内容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http://www.wxtcm.com/)公告栏。
2.考试方式:
(1)护理岗位: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采用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采用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
(2)其他岗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
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公布,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进入技能操作+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同一招聘岗位进入技能操作+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启用相关专业备用题,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加试方案与本次方案一致?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20%、技能操作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
(4)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技能操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4.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市中医医院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510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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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医医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