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引进)范围和数量
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符合潍坊市高端技术人才(团队)引育认定目录的各类人才(具体分类见附件)。
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10名。
二、招聘(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在寿光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简历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按“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grsjsyglk@-wf.shandong.cn。本公告有效期内皆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人才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资格。
四、面谈交流
考试采取开放式面谈交流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招聘(引进)计划额满为止。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经考察发现,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情形,以及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者存在档案涂改、造假、学历不实信息报考(如违规异地高考,学习经历交叉、经核实不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聘用政策规定、不适宜聘用情形的,不予列为聘用人选。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谈交流、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综合考虑本人专业特长、研究方向、就业意向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聘用单位。其中,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可聘用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七、相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高层次人才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到国有企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由国有企业与高层次人才商定相关待遇,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子女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政策。
(五)高层次人才首次聘用时可不受职称、任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等直接聘用到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待遇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
(六)其他待遇按我市现行人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536-5110555
联系人:于宁(手机15650290898);
魏文丽(手机15663695918)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