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地方戏曲非遗保护传承中心是隶属县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急需解决传承中心专业人才紧缺状况,根据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东发〔2018〕1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具有绝技绝活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共道德,热爱戏曲事业。
2.具有较高的表演、演奏技巧和艺术造诣。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等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类别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
1 |
东明县地方戏曲非遗保护传承中心 |
东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专业 技术 |
戏曲 演员 |
男 |
女 |
公益 二类 |
4 |
3 | ||||||
2 |
东明县地方戏曲非遗保护传承中心 |
东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专业 技术 |
戏曲 演奏员 |
1 |
公益 二类 |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2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东明县文化中心(东明县鲲鹏路南侧)四楼人事股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报名时提交《2021年东明县地方戏曲非遗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给初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综合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理论素养、专业水平、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各专业考试要求及主要测试内容如下:
1、演员:
(1)自选两段唱腔,一段为大平调(限古装戏),一段为豫剧(限现代戏),每段限时5分钟;
(2)自选戏曲身段,或舞蹈,限时5分钟;
(3)其它技能,除戏曲演唱外的其它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
2、演奏员:
(1)简谱测试,自抽测试题,现场试唱和演奏,限时5分钟;
(2)演奏基本功展示,限时5分钟;
(3)其它技能,其它器乐演奏,或器乐外的其它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和录用
选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实,影响招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菏泽市东明县文化和旅游局、东明县地方戏曲非遗保护传承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605444889、17853075598
东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2021年东明县地方戏曲非遗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