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珠海港引航站,是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所属的不核定编制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zhjt.zhuhai.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及我单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单位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邮寄材料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海威大厦4楼珠海港引航站407室,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刘均平,联系电话:0756-2213593。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⑤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于2022年1月24日-1月25日(9:00-12:0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13号海威大厦4楼珠海港引航站407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0756-2213593。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当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及各岗位入围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在符合规定的体检机构统一组织,考生体检结果须同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标准和要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应聘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1359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62081、2265936。
(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及办理报到手续的;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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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