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是宁波市商务局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促进事务;承担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日常事务和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商务经济发展趋势和理论研究,跟踪分析宁波商务领域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参与商务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协助做好中东欧经贸合作的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 |
商务研究与对外经贸合作 |
专技岗位 |
1 |
开展商务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跟踪分析商务领域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与中东欧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日常联络,并组织相关经贸促进活动。 |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历届生; 2.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对外经贸合作的工作经历; 3.具有专业英语八级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 |
财务管理与综合文字 |
专技岗位 |
1 |
负责原始凭证审核报销,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编制,日常纳税申报工作,财务预算编制与控制,登记会计账簿,会计档案归档保管;起草综合文字材料。 |
工商管理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历届生; 2.具有2年及以上会计岗位的工作经历; 3.具有英语六级(CET6)证书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2月22日9时至2月24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2月25日9时至2月28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应聘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1日16点。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3月2日9时至3月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促进中心(宁波市商务研究中心)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商务局网站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六级通过证明或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如有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审者,根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资格复审后,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商务局网站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商务局网站公布,同时通知体检方式。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387225、8938723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387205
宁波市商务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