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https://www.njtjy.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人事部门邮箱。邮箱:nj_tjy@163.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最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4)在职人员提供各类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5)相关岗位资格条件中所列经历的佐证材料,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推荐表)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8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告知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7.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对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面试、现场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三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现场技能操作占3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写作能力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3月25日举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电话和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并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和保持电话畅通,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公布。
2.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
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公布。
(2)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
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公开招聘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当天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公布。面试和现场技能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身体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需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025-86673558。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