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详见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属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星期四)9:00至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18:00,共5天。
2.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期间,仅接受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报考编码•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dt8hx@163.com。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需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由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各方面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同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广州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计划面试时间:2022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考察,主要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如有工作经历的,聘用前需提供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福利待遇
按照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制度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所有考生在面试前须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考生必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咨询电话:020-81978193,监督电话:020-81217417。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2.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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