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都区行政审批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01 |
办公辅助岗 |
4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
注: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2月28日及之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都区行政审批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盐都区服务大厦(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919室,联系电话:0515-8858520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盐都区行政审批局招聘社会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各类获奖证书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本人报名,全程佩戴口罩并持有报名当天的苏康码、14天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但须持有相关医学证明)等,体温无异常;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纪检派驻四组及盐都区行政审批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参加考试的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全程要求佩戴口罩。笔试为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http://www.yandu.gov.cn/col/col3381/index.html,页面左下角成绩查询模块进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政治大局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面试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新冠十大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以笔试、面试加权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形式决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政审
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日。聘用人员录用后,与盐城市立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由盐都区行政审批局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区纪检派驻四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15-88425016。
本公告由盐都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