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慈善公益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学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3.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社会阅历,政治素质好,有相关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6.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县城湖中南路203-3号建湖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15-86212879,电子邮箱:jhmz@163.com。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建湖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2)一寸证件照(提供纸质版2张和电子版);
(3)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验证表(查询结果应含二维码)。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考的岗位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民政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建湖县民政局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录用
招聘后采用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国资委组建的劳务派遣公司成立后,再将这部分人员转进新公司。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本公告由建湖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5-8621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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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民政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