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是一所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于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择优”原则,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爱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兰山区内公立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方式
1、如实填写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将报名信息:姓名和毕业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等电子版资料发送到lgyy8671057@163.com。请将邮件主题和报名登记表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详见应聘人员报名表)
因命名不正确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日。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三日将电话通知初审结果。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面试,每人面试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兰山区卫健局批准、备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9-8671057
附表1:招聘岗位要求和计划
序号 |
岗位 |
招聘计划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药学 |
2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类 |
|
|
2 |
护理 |
4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
3 |
公共卫生岗位 |
4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相关专业 |
|
|
4 |
检验 |
2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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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镇卫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