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和待遇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在本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在本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本单位的岗位。
(二)专业和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以报名首日起计算),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至3月1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信息网(http://www.jianghai.gov.cn/bwbj/csglhzhzfj/)下载并如实填写《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通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然后将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近期电子证件照等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总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岗位+姓名”。
电子邮箱地址为:jhqcsglhzhzfj@126.com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066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审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参加笔试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进行确认。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
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我单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如在江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相关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须提供单位购买社保记录),可享受笔试加分,每满2年可增加1分,最多可以加5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
(2)入围面试者需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得参加面试。我单位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若有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宜录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解释,报名及咨询电话:0750-388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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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通雇员报名表.xls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