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核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考核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应聘人员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范围及所需知识技能等具体条件详见《宁南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2022年3月25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核招聘的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可将报名资料(图片或文档)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相应岗位的报名邮箱,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一下材料(网络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填写《宁南县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粘贴两寸蓝底近期免冠照;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生就业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复印件1份;
4、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5、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出国留学获得大学专科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拟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与《一览表》中的资格条件一一对应,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时县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考核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或拟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考核招聘工作在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宁南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数情况与岗位需求确定。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长生(有省级证书和专业证书)、优秀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推荐拟聘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考核招聘单位负责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学籍档案中无政审材料的,视其政审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者,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通知公告”上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选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各岗位(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考核成绩依次选岗,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资料等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时间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一律不递补。
四、引才政策及待遇
(一)服务年限。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到县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5年就辞聘的,按照宁南县事业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缴纳违约金,且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聘用。
(二)相关待遇与安家补助。根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关于修改<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以及宁南县人才引进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均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通知公告”上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发布的信息或主动打电话咨询招聘进程,因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而造成损失的,考生自行负责。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三)招考期间所有环节,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新冠肺炎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保持间距,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务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na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834-4572217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0834-4573474
附件:宁南县2022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