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4人。具体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耐心细致、责任心与服务意识强;
(二)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食品药品相关专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四)因岗位涉及经常性夜间执法及24小时在岗值班,故应聘人员应接受上述工作条件,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C1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车辆优先。
(六)仅限番禺区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时至2018年9月16日17:30时。应聘者可通过全国事业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入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9月17日,下午14:30时-17:30时。
(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西路148号A栋)。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后打印)。
2.职位表上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证明。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5.打印《招考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六)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数。
(七)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招考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核;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九)经资格审核合格、同意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20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不指定参考教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通过笔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招聘
(一)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全国事业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向社会公布。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及用工单位(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制度,由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获聘者与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合同两年一签。获聘者工资待遇参照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由租赁中心统一发放。
八、注意事项
(一)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小姐、周小姐,联系电话:020-34819160)
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