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于2019年1月3日成立,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部各研究所为基础组建,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全国历史研究工作,整合资源和力量制定新时代中国历史研究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讲好中国历史、传播中国文化,建设成为全国中国历史综合研究中心、中国历史研究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世界上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历史研究机构。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能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员类别 |
数量 |
岗位要求 |
编辑岗位 |
从事编辑工作 |
国内 应届毕业生 |
1 |
1. 专业要求。历史学(06)、中共党史(03020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史、中国近代史、世界上古史、中世纪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专业方向人员。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基础、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较好的文字编辑能力;具有高度责任心以及沟通协调能力,有志从事编辑工作;同等条件下,有编辑工作经验或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者优先。 |
出站博士后、 京内户籍社会人员、留学人员 |
2 |
专业代码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确定。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岗位职责
1.承担《历史研究》《历史评论》《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中国历史学前沿报告》编辑工作。
2.承担选题策划、组稿约稿和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等业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超过3:1启动后续程序,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启动前视情况研究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业务考察: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业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结合岗位特点设置考试内容。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业务考察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可按本岗位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业务考察人选。
2.业务考察:由聘用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员,再进行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四)实习:实习时间两周左右,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体检:实习合格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六)政治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从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取消招聘。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七)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笔试、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六、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http://cass.gjzhaopin.cn/,注册个人账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完成报名。
上传所需材料:
1.《中国历史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博士学位论文、出站博士后人员需同时提交出站报告(尚未完成提供初稿),获奖证明材料以及学术代表作2篇;
4.本硕博三个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
5.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7700082
政策咨询联系人:赵老师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8742185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1号院执中楼中国历史研究院
点击下载>>>
中国历史研究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