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石牌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日(1978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解决问题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中共党员或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4、如有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此次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均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填写《石牌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以邮件形式发至石牌街党政办邮箱(spj-bgs@thnet.gov.cn),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
(二)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石牌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同时在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张贴。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录用。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查询。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3、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石牌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电话:020-38733123。
石牌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