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基层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宁波大市范围常住居民户口,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需具备调班调休,夜班及周末值班的相关条件。
7、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者,优先考虑。
8、具有下列条件的,面试可分项加分:
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加2分。
②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以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2张,到梅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412室(地址:枫香路378号)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核。报名者需根据本人志愿填写《梅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者淘汰,不安排复检,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5、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
6、公示。街道党工委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7、聘用。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7249276 联系人:刘女士
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