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昆山户籍,性别不限。
4、年龄: 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3楼),联系电话:0512-57314558。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有效学历证书以及用以证明工作经历的记录,所备资料必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编外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人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69381。
昆山市统计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