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0年9月由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和上海市中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合并成立,是上海市科委直属事业单位。在上海市科委指导下,中心以服务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为核心目标,以“项目管理、平台服务、产业推进”为主要职能。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即平台服务专员(专技十二级)1人。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1、岗位职责:
(1)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中重大任务“生物医药功能型平台”的实施、开展生物医药CRO企业服务及相关省部级课题任务;
(2)参与组织筹备大型生物医药国际会议会展(如Bioforum)和行业人才培训工作;
(3)做好国内外生物医药合作交流活动,访问团组接待及翻译。
2、岗位要求:
(1)生物医药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英语应用熟练、口语好;
(3)有生物医药行业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r@biopharm.sh.cn。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中心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人员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面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通过提问答辩交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4、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由中心组织到本市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并由中心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5、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上级单位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6、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50277380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张江李时珍路288号
邮编:201203
监督电话:23112546
附件:《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