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鲁迅纪念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鲁迅纪念馆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系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是对外文化交流窗口。本馆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内第一个人物性博物馆,建于1951年,馆址在鲁迅公园内,负责保护和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鲁迅墓、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鲁迅故居,具有收藏、展示、研究、宣教等专业功能,旨在收藏鲁迅遗物,展出鲁迅生平业绩,研究鲁迅与中国近、现代文学,弘扬鲁迅精神。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展览讲解 3名 专技岗位
文博项目 1名 专技岗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展览讲解岗位
1、工作职责:
承担对观众的日常讲解、接待工作;独立或协助完成专题讲解稿及普及性读物的编写;参与馆内外社会教育与辅导教育的活动;承担观众咨询意见、来信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任职条件:
招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日语二级及以上水平,能使用日语流利沟通者优先考虑。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毕业者优先考虑。有博物馆工作或讲解主持从业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文博项目岗位
1、工作职责:
负责对经营实体的联络、协调、管理等工作,每月对经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负责基建、改造、装饰等工程的计划、联络、质量监督及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工程的资料积累、整理、配合归档工作;根据各部门提供的采购清单,制定采购计划,并对所采购物资进行登记备案,办理入库手续;负责大型物资、物品采购合同的签订;协助完成本馆公文的传递及通讯工作。
2、任职条件:
招聘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经营管理,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具有对外联系能力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熟悉项目管理,合同签订有关业务和政策;熟悉外勤、采购、通讯业务。
所有岗位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4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luxunhr@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6962093
电子邮箱:luxunhr@163.com
监督电话:23128124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上海鲁迅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鲁迅纪念馆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