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省、市关于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岗位数量
按照2018年1月上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计划,2018年全区共计划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9人,其中区级医疗机构5人,分别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专业;乡镇卫生院4人,分别为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要求,报名区级医疗机构的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报名乡镇卫生院的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
4、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5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erq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09日-10月17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11楼二七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1106房间(郑州市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间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板彩色照片3张以及《二七区特招医学院校大学生报名表》2份(表格可在二七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资格审查
二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二七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50%。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医学基础常识,笔试成绩的50%计入测评总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数的50%计入测评总分。
考试成绩在二七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医技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品质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3)因体检等原因出现个人自动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二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试用期自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省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20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二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698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