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是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因工作需要,拟招聘驾驶员兼安保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具有驾驶员C1证,驾龄3年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
4.服务年限至少3年;
5.退伍军人和党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驾驶员兼安保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随带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送至市仲裁院办公室审核(丽水市中东路557号8楼)。
3.联系电话: 2220291、2967670。
三、考试和录用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并按考试情况,择优录用。
2.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等参照编外用工制度执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