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主持人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决定公开选聘主持人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备注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丽水市所辖范围内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浙江省丽水市花园路2号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1311办公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档以“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命名,格式为“word”或“excel”。)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lsgdzt_rlzyb@qq.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不到选聘计划数三倍的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专业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各占50%。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选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