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监察室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财会专业;
3.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相关通知请密切留意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4日(7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址:九龙镇监察室(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A103)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报名表1份,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5比例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将延长报名时间或修改招聘条件或取消招聘等,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布。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委托第三方命题、评卷。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鉴定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等。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按程序递补面试人选。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提交计生审查证明和政审。体检、计生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镇党委研定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九龙镇招聘监察室工作人员报名表.pdf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8748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