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党组织建设,结合工作需要,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自觉践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资格条件
1.广州市户口,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有1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16日);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或本人在党政专业报刊刊登过作品者优先考虑;
4、因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党建、党务工作,具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二)报名地点: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鱼珠街道办事处三楼306室.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鱼珠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党务群团和街道社区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者需本人到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为闭卷考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第一名的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调整原黄埔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埔组通〔2016〕28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小姐,咨询电话:82290246。
附件:鱼珠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