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及街道编外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2018年应届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城管科工作人员、环保专职员、执法辅助队员。
2、招聘人数:9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要求其他要求
城管科工作人员2全日制大学本科,专业不限;
1.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胜任协作工作。
对机关公文处理熟悉,具备电脑实际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和PPT等办公软件;
2.有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征地等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环保专职员6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2.有环保专职工作经验者优先。
执法辅助队员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能适应值夜班、节假日工作、倒班(轮休)工作;
2.有驾照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978年10月17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机关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
2.城管科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珠吉街编外人员管理相关文件发放,待遇较优。
3.环保专职员薪酬待遇按天河区区财政拨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4.执法辅助队员薪酬待遇参照天河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5.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6.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参照区和街道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时至2018年10月25日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填好后发邮件到543445253@qq.com(邮箱)。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020-32351615。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面试
初定10月26日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
参加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军官证、驾驶证、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七、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351615。
天河区珠吉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