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的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合同制人员6名,其中:儿保科医生1名、临床检验人员1名,护理人员(含助产)4名。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1)护理人员岗位: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年龄至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2)儿保科医生: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富有爱心,有儿科相关临床知识、工作经验或儿童保健培训者优先考虑。
(3)临床检验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取得检验士以上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4.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5.资格审查: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程序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上犹县妇幼保健院D栋三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
(1)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2)儿保科医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儿科临床知识、儿童心理学、儿童发展学相关理论知识。
(3)临床检验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检验相关知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统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增加一道面试试题。
七、体检
1.按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3.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公示栏、上犹政府网/上犹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工资报酬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上犹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170750156
监督电话:0797-8522556
上犹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10月17日